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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物流- 一般贸易的方式与计算方法

创建时间:2011-08-27 |浏览量:2920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边境贸易、双边贸易、多边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进口与出口一样,都可能涉及以上某一种贸易方式。

  补偿贸易和过境货物有进必有出,故既是进口贸易又是出口贸易。

编辑本段一般贸易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