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物流:一般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
创建时间:2021-01-27 |浏览量:1867
中港物流:一般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
中港物流中一般货物是运输量最多的货物,无法避免有一些货物需要出口退运,这时有的有一些复运已征税的进出口货物,需要退税,会接触哪些一般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呢?下面中港物流小编了解到的知识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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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退运货物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免税或退税。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需出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进/出口货物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
3、原状退货复运出/进境。
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若原进口货物已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二、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2、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
3、《退税申请书》;
4、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
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若原出口货物已缴纳出口关税,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货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三、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2、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
3、《退税申请书》;
4、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
5、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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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审证相关管理规定
退运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国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际安全、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退运进口货物可以签发进口付汇报关单证明联;
退运出口货物不得签发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四、中港物流退运货物办理所需资料
1、退运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
2、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全套相关单证;
4、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以上便是小编所知道的一般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更多中港物流资讯知识尽在本站尽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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